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星等二十人职务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4-
04-
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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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部门,县属事业单位:
古蔺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:
任命:
李 星为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;
肖 淼为古蔺县酒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;
王 丹为古蔺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;
李 恒为古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,免去其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;
李 想为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主任;
侯 锦为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;
袁 静为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
周 静为古蔺县蔺阳中学校校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古蔺县中学校副校长职务;
张 勋为古蔺县大村职业中学校校长,免去其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;
胡 星为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 杨为古蔺县实验学校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徐安平为古蔺县东区实验学校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小玉为古蔺县永乐初级中学校校长(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安美杰的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张 诚的古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王先定的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;
罗 亮的古蔺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;
李 仕的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梅 杰的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;
王汝叶的古蔺县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职务。
古蔺县人民政府
2024年4月3日
信息来源:
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